关于申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7年校级课题的通知
摘要:
关于申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7年校级课题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7-07-06
关于申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7年校级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安排,启动2017年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校级课题主要面向年龄不满45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下技术职称的青年教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凡已取得国家、省(部)、厅(局)等纵向课题的老师,以及还有在研校级课题的老师,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报;
3. 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且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二、资助额度
2017年校级科研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进行经费资助。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8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3-0.5万元。
三、申报与评审办法
1.此次校级课题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个类别,社会科学类课题的申报可参考《2017年校级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题目,也可自选题目,自然科学类课题题目自选;
2.申请者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报送所在部门、学院;
3.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部门、学院组织评审后推荐,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推荐的校级课题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递交至科研处,2017年10月15日之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处,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4247038@qq.com;
4.科研处整理复核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四、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应为研究报告和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研究周期1年。
附件1: 2017年校级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7年校级课题申报书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