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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摘要: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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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7-01-18

详情描述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了更好地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9号)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基金委管理办法汇编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9/)、以及《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进度安排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简称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部分项目。关于申请人的身份、年龄等要求参见《指南》。

  2、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项目数限为1项,但参加项数不限;不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2017年12月)可以直接申请面上项目,无须同行专家推荐。

  3、2015和2016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含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7年不得申请面上项目。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科基金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且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多为直接费用。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基金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8、限项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含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正式接受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限项。

  (3)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限项规定范围之内;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含境外人员),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规定;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包括: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

  科研处结合国家基金委的工作安排及我校实际情况,特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在2月19日前将纸质正式申请书一式2份送交科研处。纸质项目申请书一律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

  科研处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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