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校级课题的通知
摘要:
关于申报2016年校级课题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6-11-11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提升教职工的科研创新能力,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安排,启动2016年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校级课题主要面向年龄不满45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下技术职称的青年教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
2.凡已取得国家、省(部)、厅(局)等纵向课题的老师,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报;
3.申请2015年度校级课题延期结题的老师,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再次申报;
4.课题参加人员不得超过5人(含申请人),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
二、资助额度
2016年校级科研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进行经费资助。重点课题每项资助0.8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3-0.5万元。
四、申报与评审办法
1.申请者认真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请书》报送各部门、学院;
2.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各部门、学院组织评审后推荐,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的校级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及学院申报汇总表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94247038@qq.com;
3.科研处整理复核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五、研究要求
1.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应为研究报告和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研究周期1年。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2016年校级课题申报书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