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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专项资金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摘要: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专项资金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2-11-16

详情描述

关于组织2023年度江苏省科技厅各类专项资金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二级学院、各部门:

近日,江苏省科技厅发布了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同时启动组织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转发其各类专项基金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具体附件通知内容请至科研处官网下载查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一、本通知涉及以下几类项目:

      1.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附件1)
      2.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附件2)
      3.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附件3)
      4.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附件4)

 

           *未列出的项目类型非学校科研处管理,如有兴趣可查看省科技厅的通知。

 

  • 上述项目中,均有申报名额限制,一律实施预申报制度,需汇总提交预申报资料后,学校评审经市科技处通过确定申报名单后方可进行正式申报。

  • 所有预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1128日。

  • 预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命名为省科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类型+学院+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 所有正式申报项目须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网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填报,经学校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打印并装订纸质文件,各院系汇总后统一送至科研处。

  •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12月19日

 

    二、注意事项

    1.限项项目务必于1128日前提交预申报信息表及汇总表,逾期不予受理。    

    2.从2023年起,科技厅将严查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的情况,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评审资格。请各位老师务必注意自己主申报与参与申报的项目是否存在这种情况。

    3.所有预申报项目需明确自筹经费来源。正式申报名额确定后,必须在一周内提交联合申报协议(模板见文后附件5),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4.《填写说明》可供老师们参考填写。《填写说明》中未尽事宜,可以致电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咨询。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2年1116

 

 

  • 附件1: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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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江苏省科学技术厅_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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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创新支撑计划乡村产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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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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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5:2023年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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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6:科研合作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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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7:预申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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