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描述信息
搜索
这是描述信息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摘要:

【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4-18

详情描述

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314 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要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创新团队进行申报。今年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数字科技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绿色低碳产业、未来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

    2.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江苏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

    3.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优先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牵头组建创新团队。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

    4.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5.2023年立项的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采取省立校助的方式,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创新团队研究所需要的资助经费。省属高校能够从年度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他高校能够多渠道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申报时,有关高校应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创新团队研究经费落实承诺证明。新立项的高校优秀创新团队第一研究周期为三年。

    6.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三、申报范围与名额

    我校限报1项,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并填写《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和负责人签章,连同《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15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475669287@qq.com)。

 

 

    科研处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5-66205233

    科研处邮箱:475669287@qq.com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

      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3418

  •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下载
    下载量:0
  •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doc
    下载
    下载量:0
这是描述信息
版权所有:南京工业大学科学研究部 苏ICP备1402234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南京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励学路9号 电话:025-66205017 邮编:2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