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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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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题通知】关于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4-03-01

详情描述

关于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进行校级课题的评审验收和收录工作,规范校级课题材料存档。学校科研处将于近期开展校级课题材料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2年及以前立项,已完成《课题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各类别项目。

 

    二、结题验收内容

    是否按照《课题任务书》完成研究任务并产生最终研究成果;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是否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或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经费开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三、结题材料  (装订成册)

    结项验收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结题报告书》及其附件材料,如有经科研处批准的《变更申请表》,其复印件须一并放在《项目任务书》之后装订。论文类成果需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报告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打印稿及成果摘要、成果被采纳/批示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专利证书、受理证明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出版的教材及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件1份(原件不予退还)。

校级课题结题材料需装订成册(彩色胶装,双面打印),材料格式统一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内容包括:

    1.封面目录(附件1)

    2.任务书

    3.结题报告书(附件2)

    4.附件材料(按顺序附在结题报告书后面)

 

    四、验收程序

    1.课题负责人向所在院(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院(部)对提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初审,并于结题报告书审核意见表签字;

    2.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以部门、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研处;电子材料命名“课题申请年份+校级课题结题+学院+姓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 3月18日

    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课题予以同意结题。

    4.颁发校级课题《结题证书》

 

    五、项目清理工作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根据有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清理:

    1.2020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本次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一律作撤项处理;

    2.项目负责人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3.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4.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提出自行终止项目,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科研处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5-66205233

科研处邮箱:475669287@qq.com

 

 

附件:

1.结题书封面+目录模板

2.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结题报告书

3.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

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331

  • 附件1:2024年度结题书封面+目录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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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2: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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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3: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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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20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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