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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科技部《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 (2023)》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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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科技部《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 (2023)》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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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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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科技部《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处(部):

    为进一步引导学校科研人员规范开展负责任的科学技术研究,省教育厅转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苏教科函〔2024〕5号,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

    提高政治站位。负责任的科学研究是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是营造良好科技环境、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各学院、处(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负责任研究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对持续推进相关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保持清醒认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处(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教师、科研人员认真学习《规范指引》,在研究选题、数据管理、文献引用、成果署名、成果发布、同行评议、伦理审查、学术交流与合作、知识产权保护和培养与指导等方面,引导科研人员遵循相应的科学道德准则和学术研究规范,坚守底线、自觉践行优良作风学风。

    2.各二级学院、处(部)根据本单位实际,以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并做好学习总结。

    3.学习时间:3月7日--3月30日

    4.材料提交时间:请各科研秘书于3月10日前完成附件2的线上腾讯文档填报工作,于3月30日前将学习情况(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方式:025-66205073

邮箱:59597260@qq.com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转发《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

2.关于组织学习《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安排表

3.关于组织学习《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学习情况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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