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题验收】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情况的通知
摘要:
【结题验收】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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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4-05-11
详情描述
关于公布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浦科〔2024〕5号)要求,学校对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进行了审查验收。经审核,共有33项课题验收材料规范齐全,符合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并予以备案;12项课题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同意延期验收;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校级课题结题有关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形成的论文、专著、专利、研究报告等各类成果和材料,第一完成单位必须署名为“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项目成果在发表或出版时必须标注“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专项资金资助”字样(含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且研究内容必须与研究课题密切相关,否则均不予认定;
2.一项成果只能作为一项校级科研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所列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参与研究成果署名,未在提交申请结项的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项目结项时不得列入项目组成员名单。
4.结题验收合格的老师,以学院为单位领取《结题证书》,领取时间为2024年5月27至5月28日期间。对于未按时达到结题要求的课题,请各部门、二级学院督促课题负责人尽快完成研究工作。
科研处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5-66205233
附件:1.2024年度校级课题结题验收名单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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