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申报】关于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预申报的通知
摘要:
【预申报】关于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预申报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4-07-04
关于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校级课题预申报的通知
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落实“科研兴校”战略,进一步有组织、有计划、高质量开展我校科研活动,现启动2024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级别
课题类别:(1)自然科学研究类;(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3)专项任务项目,包含党建专项研究类及就业专项研究类,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课题级别: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个级别。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一般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专长自主选题申报。
二、课题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能支撑课题研究且经科研处认定的其他相关成果(如教材、建设与实施方案、专著等),鼓励研究成果多样性。
1.论文成果:重点课题至少需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刊物论文1篇。
2.专利成果:包含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重点课题至少需2项,一般课题至少需要1项;
3.学术专著:重点课题需正式出版学术专著1部;
4.研究报告:被各级政府、企业单位等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8000字并附实际应用单位采纳证明。重点课题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0字)需要被采用并起到重要咨询作用或产生重大社会效应。
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结题均需提交8000字以上的成果研究报告。
三、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初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申报。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三次以上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一般项目。
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一个课题,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课题组成员总数不得超过4人,且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3.上一年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得省部级、省厅级资助项目或其子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已取得校级各类课题2项且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学校根据每年的经费预算情况确定立项的数量和资助金额。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申报项目相应的研究能力和条件,并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项目应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紧密围绕学校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人才培养,应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
3.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4. 课题禁止一题多报、重复申报。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科研失信行为停止课题申报一年。
五、申报流程
1. 申报材料。各学院/部门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课题负责人填报《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报书》(附件1)。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推荐申报课题,同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学院汇总表》(附件2)。
2. 截止时间:9月13日16:00前
3. 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附件3及附件4(纸质版均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送至科研处(L1-613)。
电子材料:预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课题类别+学院+姓名+题目”),学院课题申报汇总表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汇总。
4.科研处对各院(部)上报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进一步完善申报书内容,提高申报书质量,开始正式申报。
科研处工作联系人:杨庆庆 联系方式:025-66205233
科研处邮箱:475669287@qq.com
附件: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报书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学院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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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报书.doc下载下载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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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预申报学院汇总表.xlsx下载下载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