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2025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摘要:
【申报通知】关于2025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5-10-30
关于2025年度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
校级课题申报的通知
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有组织、有计划、高质量开展我校科研活动,现启动2025年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质量导向,着力在科学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不断创新。
二、选题原则
1.面向和聚焦国家十五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学校教育教学综合改革中出现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2.坚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结合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围绕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未来产业前瞻性布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开展研究。
三、课题类别与级别
课题类别:(1)自然科学研究类;(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类;(3)思政专项研究类;(4)其他专项任务项目,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
课题级别:本年度课题只包含一般课题一个级别,研究周期为1年。
四、课题成果要求
研究成果包括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能支撑课题研究且经科研处认定的其他相关成果(如教材、建设与实施方案、专著等)及研究报告,鼓励研究成果多样性。
1.论文成果:至少公开发表省级及以上刊物论文1篇。
2.专利成果:包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等。
3.研究报告:被各级政府、企业单位等采纳的研究报告1份,字数不少于8000字并附实际应用单位采纳证明。
五、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三次以上原则上不得再申报新的一般项目。
2.课题负责人每人限报一个课题,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确立一个项目负责人。课题成员不超过3人,且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鼓励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3.上一年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项目。已获得省部级、省厅级资助项目或其子项目未结题者,原则上暂停申报一年。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照《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5.学校根据每年的经费预算情况确定立项的数量和资助金额。
六、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申报项目相应的研究能力和条件,并在申报项目的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设计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
3. 课题禁止一题多报、重复申报。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科研失信行为停止课题申报一年。
七、申报流程
1.申报材料。各学院/部门按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指导课题负责人填报课题申报材料(附件1-4)。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确定推荐申报课题,同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汇总《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学院汇总表》(附件3)。
3. 截止时间:11月20日16:00前
4. 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附件1-4(纸质版均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送至科产处(L1-613)。
电子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发送到科产处邮箱(含附件1、2、3),申报书及论证活页命名格式为:“课题类别+姓名+题目+申报书/论证活页”)。
5.科产处整理复核后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予以公示。
科产处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5-66205233
科产处申报邮箱:475669287@qq.com
附件: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申报书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论证活页
-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校级课题学院汇总表
- 科研承诺书
科技与产教融合处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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