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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摘要: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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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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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二级学院:

  江苏省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计发〔2017〕22号),为做好2017年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是我校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各学院需对申报材料特别是项目申报人的年龄、职称、学位和承担项目情况等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材料真实性进行负责。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3.本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杰青项目,不得申报本计划其他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年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4.申请省基础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应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特别是项目名称应更加聚焦和体现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要求。研究任务设定应与申请经费相匹配。未经学校审核同意不得自行配套项目研究经费。

  5.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包括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4类,每类项目具体的申报要求如下: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申报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主持过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项目。

  (2)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申报要求:

  2016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省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已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数25%的比例择优推荐申报。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持。

  (3)省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申报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未主持过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2015年和2016年已连续2年申报省青年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资格。

  (4)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组织方式

  1.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我校暂时不可申报。从我校2016年结题的省青年基金项目中遴选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进行推荐,推荐优秀项目数不超过我校年度结题青年基金项目总数

  2. 省青年基金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不限制推荐名额。

  3.面上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我校限推荐3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时间节点安排

  (1)2月22日前,请拟申报省基金项目的老师尽快到所在学部(院)科研秘书处登记申报信息,由科研秘书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反馈至科研处,以便激活各位老师的申报账号。

  (2)2月25日前,请拟申报省基金限额推荐项目(面上项目)的老师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及电子版,供专家评审。

  (3)3月3日左右完成省基金限额推荐面上项目的评审工作,并进行校内公示。

  (4)3月10日前,所有省基金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填写工作,并递交纸质版。

  2.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各位老师需保证纸质申请书内容与电子申报书一致,如有境内合作单位,须加盖与合作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合作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www.jskjjh.gov.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jstd.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4.项目申请人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申请人正式在编证明(包括2017年1月份工资、公积金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等)等身份佐证材料,不用在网上填报上传,只需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单独装订供学校科研院审查即可。

  由于准备材料较多,请各位老师注意安排好时间。

  科研处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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