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17-01-24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7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公开招标,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报须依据指南(详见附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需公开出版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应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 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
(1)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者。
(2)一般项目申请者,应为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 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 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 连续2年(指2015、2016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因为限项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2月22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递交至科研处,待评选后再进行网上申报。
五、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2.下载“.doc”并执行解压后,请先阅读其中的“简要操作说明.doc”,对Microsoft Word的“宏”安全性进行必要的设置。
同时请特别注意,“教育部2017年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doc”必须使用Microsoft Word软件来进行编辑处理,严禁使用金山WPS软件进行任何操作!
另外,如果申请书中的内容涉及到图表,请先另建文档,在其中将图表做好后,以截图方式将图表内容截取成图片,再粘贴到申请书对应正文区域,以免破坏申请书中隐含的脚本程序,导致最终无法通过“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这一关键步骤。
科研处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