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2-23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依托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及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 类和B 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 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 周岁(1973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报分两步进行:
(1)材料评审:截止时间: 3月15日。
请各学院/部门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评审活页(附件2),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文件命名为:高校自科重大项目课题+学院+姓名+题目)并发至科研处邮箱。
(2)网络申报:15号开始,通过审核及评审的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后续申报工作。(首次申报的老师请在网上系统中申请个人账户,科研处根据报送的申报材料对新开户的老师的账户进行激活。)
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 年度)》(见附件1)。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六、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姚永辉:025-83335531;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杨波:025-83335578。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 号,邮编:210024。
科研处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5-66205233
附件: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评审活页
附件3: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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