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项目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2-23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 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省(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 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 3-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各高等学校要确保立项项目经费落实到位,经费落实情况将作为项目申报和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面向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等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课题实行网络申报,申报分两步进行:
(1)材料评审:截止时间: 3月15日。
请各学院/部门申报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评审活页(附件2),并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电子文件命名为:高校自科面上项目课题+学院+姓名+题目)并发至科研处邮箱。
(2)网络申报:15号开始,通过审核及评审的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完成后续申报工作。(首次申报的老师请在网上系统中申请个人账户,科研处根据报送的申报材料对新开户的老师的账户进行激活。)
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 年度)》(见附件1)。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六、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姚永辉:025-83335531;省高校科技发展中心杨波:025-83335578。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 号,邮编:210024。
科研处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25-66205233
附件:
附件1: 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附件2: 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评审活页
附件3:2023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
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科研处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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